发明名称 荧光物质、发光器件以及用于生产荧光物质的方法
摘要 本发明涉及荧光物质、发光器件以及用于生产荧光物质的方法具体地,根据本发明的荧光物质在具有250到500nm波长范围内的峰值的光的激励下发出具有500到600nm波长范围内的峰值的荧光,所述荧光物质在560nm具有4×10-5或更小光吸收系数α560nm。该物质通过下列公式(1)来表示:(M1-xCex)2yAlzSi10-zOuNw(1)。在该公式中,M是从由Ba、Sr、Ca、Mg、Li、Na和K构成的组中选择的金属元素;而x,y,z,u和w是分别满足下列条件的变量:0<x≤1,0.8≤y≤1.1,2≤z≤3.5,u≤1,1.8≤z-u以及13≤u+w≤15。
申请公布号 CN103666470A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3.26
申请号 CN201310086523.8 申请日期 2013.03.19
申请人 株式会社东芝 发明人 福田由美;松田直寿
分类号 C09K11/80(2006.01)I;H01L33/50(2010.01)I 主分类号 C09K11/80(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代理人 党建华
主权项 一种荧光物质,所述荧光物质在具有250到500nm波长范围内的峰值的光的激励下发出具有500到600nm波长范围内的峰值的荧光,所述荧光物质在560nm具有4×10‑5或更小的光吸收系数α560nm,以及所述荧光物质通过下列公式(1)来表示:(M1‑xCex)2yAlzSi10‑zOuNw     (1)其中,M是从由Ba、Sr、Ca、Mg、Li、Na和K构成的组中选择的金属元素;而x、y、z、u和w是分别满足下列条件的变量:0<x≤1,0.8≤y≤1.1,2≤z≤3.5,u≤1,1.8≤z‑u以及13≤u+w≤15。
地址 日本东京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