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酒厂用便携式灭火器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酒厂用便携式灭火器,包括瓶体、所述瓶体顶部连接有握持部,该握持部整体呈C型管状且其下端连通瓶体内腔、上端开设有灭火剂出孔,在握持部的C型开口内设置有活动开关,静止状态时,该活动开关通过保险销与握持部相对固定并密封握持部内腔;在保险销取出的使用状态时,该活动开关可相对于握持部前后活动并打开握持部内腔。该酒厂用便携式灭火器和现有技术相比,具有结构简单、使用方便、构思巧妙等特点,实用性强,适用范围广泛,易于推广。 |
申请公布号 |
CN203483766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03.19 |
申请号 |
CN201320568190.8 |
申请日期 |
2013.09.13 |
申请人 |
山东泗水大安酒业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新 |
分类号 |
A62C3/06(2006.01)I;A62C13/76(2006.01)I;A62C13/62(2006.01)I |
主分类号 |
A62C3/06(2006.01)I |
代理机构 |
|
代理人 |
|
主权项 |
一种酒厂用便携式灭火器,其特征在于:包括瓶体、所述瓶体顶部连接有握持部,该握持部整体呈C形管状且其下端连通瓶体内腔、上端开设有灭火剂出孔,在握持部的C形开口内设置有活动开关,静止状态时,该活动开关通过保险销与握持部相对固定并密封握持部内腔;在保险销取出的使用状态时,该活动开关可相对于握持部前后活动并打开握持部内腔。 |
地址 |
273200 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济河办珍珠泉路8号山东泗水大安酒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