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用于机动车的雷达系统以及具有雷达系统的机动车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机动车的雷达系统,所述雷达系统具有至少两个雷达传感器,所述至少两个雷达传感器用于发送和接收雷达辐射以监视所述机动车的环境,其中,所述至少两个雷达传感器相对于一个轴线分别以40度和50度之间的角度设置,其中,所述至少两个雷达传感器分别包括至少一个天线,其中,所述至少两个传感器如此构造,使得相应的天线具有相对于相应的雷达传感器的主发射方向的至少-60度和+60度之间的、尤其-45度和+45度之间的角度的可摆动的视域。本发明同样涉及一种具有雷达系统的机动车以及雷达系统的应用。
申请公布号 CN103649773A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3.19
申请号 CN201280033245.3 申请日期 2012.05.08
申请人 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发明人 T·宾策尔;C·瓦尔德施密特;R·黑林格
分类号 G01S13/87(2006.01)I;G01S13/93(2006.01)I 主分类号 G01S13/87(2006.01)I
代理机构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代理人 郭毅
主权项 一种用于机动车(2)的雷达系统(1),所述雷达系统具有至少两个雷达传感器(4a,4b,4c,4d),所述至少两个雷达传感器用于发送和接收雷达辐射以监视所述机动车(2)的环境,其中,所述至少两个雷达传感器(4a,4b,4c,4d)相对于一个共同的轴线(3)分别以40度和50度之间的角度(100)设置,其中,所述至少两个雷达传感器(4a,4b,4c,4d)分别包括至少一个天线,其中,所述至少两个雷达传感器(4a,4b,4c,4d)如此构造,使得相应的天线具有相对于相应的雷达传感器(4a,4b,4c,4d)的主发射方向(52a)的至少‑60度和+60度之间的、尤其‑45度和+45度之间的角度(100)的可摆动的视域(51,52,53)。
地址 德国斯图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