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水平轴海流能发电装置的变桨距机构
摘要 本发明属于新能源发电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水平轴海流能发电装置的变桨距机构。该变桨距机构包括一组驱动机构和若干组执行机构,所述执行机构位于轮毂内部,所述驱动机构包括动力机构、联轴器、第一齿轮轴和第一齿轮,变桨距机构的执行机构为由第二齿轮、第二齿轮轴、蜗杆和蜗轮组成的传动机构。动力机构固定在叶轮的主轴内部,动力机构的输出轴穿过轮毂壁伸入轮毂内部;动力机构依次带动第一齿轮轴、第一齿轮、第二齿轮、第二齿轮轴、蜗杆和蜗轮动作,实现叶片的变桨距动作。本发明采用将驱动机构的动力机构安装在主轴内部的结构形式,可以节省轮毂内部空间;由于蜗轮蜗杆的自锁特性,可以防止叶片在水流作用下发生顺桨,不需要额外的限位装置。
申请公布号 CN102392775B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3.19
申请号 CN201110272173.5 申请日期 2011.09.14
申请人 浙江大学 发明人 徐全坤;刘宏伟;李伟;石茂顺;林勇刚;黄炜
分类号 F03B3/14(2006.01)I;F03B15/00(2006.01)I 主分类号 F03B3/14(2006.01)I
代理机构 杭州宇信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31 代理人 张宇娟
主权项 一种水平轴海流能发电装置的变桨距机构,包括驱动机构和执行机构,所述变桨距机构的执行机构位于轮毂(1)内部,其特征在于:所述变桨距机构包括一组驱动机构和至少两组执行机构,所述执行机构的组数与水平轴海流能发电装置的叶片的个数相同,所述驱动机构包括动力机构、联轴器(3)、第一齿轮轴(41)和第一齿轮(51),每组所述执行机构为由第二齿轮(52)、第二齿轮轴(42)、蜗杆(61)和蜗轮(62)组成的传动机构;所述动力机构固定在轮毂的主轴(2)内部,所述动力机构的输出轴的轴向中心线与所述主轴(2)的轴向中心线重合,所述动力机构的输出轴穿过轮毂(1)壁伸入轮毂(1)内部;所述动力机构的输出轴通过联轴器(3)与第一齿轮轴(41)相连接,所述第一齿轮(51)固定在第一齿轮轴(41)上,所述第一齿轮(51)与固定在第二齿轮轴(42)上的第二齿轮(52)相啮合;所述蜗杆(61)固定在第二齿轮轴(42)上,所述蜗轮(62)固定在叶片(7)的根部上,所述蜗杆(61)与所述蜗轮(62)相啮合;每组所述执行机构的第二齿轮(52)均与所述第一齿轮(51)相啮合,每组所述执行机构的第二齿轮轴(42)的轴向中心线均与所述第一齿轮轴(41)的轴向中心线平行;所述驱动机构的动力机构为液压马达(8),所述液压马达(8)通过设置在主轴(2)和轮毂(1)壁中的液压油路(81)与外部动力源相连接;所述第一齿轮轴(41)的一端固定在所述联轴器(3)上,所述第一齿轮轴(41)的另一端由第一轴承(91)支撑;所述第二齿轮轴(42)的两端分别由第二轴承(92)和第三轴承(93)支撑,所述第二轴承(92)固定在轮毂(1)上,第三轴承(93)固定在端盖(11)上;所述轮毂(1)与叶片(7)的根部之间设有密封件(12)和第四轴承(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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