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电视机提示观看距离的方法 |
摘要 |
发明涉及电视机,特别涉及一种可提示用户观看距离的电视机,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电视机无法提醒用户观看距离过近的问题。本发明的电视机提示观看距离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骤:首先,设定电视机的图像采集模块采集图像的最大距离;然后,电视机开机后,若用户在图像采集模块采集图像的最大距离之内观看电视,则图像采集模块采集到用户的人体图像并传输给图像处理模块;最后,图像处理模块根据接收的图像进行相应的提示处理。本发明适用于电视机。 |
申请公布号 |
CN103634646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03.12 |
申请号 |
CN201310572303.6 |
申请日期 |
2013.11.15 |
申请人 |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赵旭敏;江铃;王海兵 |
分类号 |
H04N21/43(2011.01)I;H04N21/431(2011.01)I;G08B21/24(2006.01)I |
主分类号 |
H04N21/43(2011.01)I |
代理机构 |
成都虹桥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51124 |
代理人 |
刘世平 |
主权项 |
电视机提示观看距离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A.设定电视机的图像采集模块采集图像的最大距离;B.电视机开机后,若用户在图像采集模块采集图像的最大距离之内观看电视,则图像采集模块采集到用户的人体图像并传输给图像处理模块;C.图像处理模块根据接收的图像进行相应的提示处理。 |
地址 |
621000 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