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用于单向禁用音频-视频同步的技术 | ||
摘要 | 发明描述用以允许单向禁用音频视频同步的技术。明确地说,针对基于包的网络协议界定同步命令。所述同步命令可在发送方向、接收方向或所述发送及接收两个方向上禁用音频-视频同步。以此方式,装置被赋予对音频-视频同步的更多控制,且可仅以单向方式禁用所述同步,同时在相反方向上维持同步。 | ||
申请公布号 | CN101641941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03.12 |
申请号 | CN200880009164.3 | 申请日期 | 2008.03.21 |
申请人 | 高通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哈里基尚·德西内尼 |
分类号 | H04L29/06(2006.01)I | 主分类号 | H04L29/06(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律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87 | 代理人 | 刘国伟 |
主权项 | 一种用于传送音频和视频信息的方法,其包含以下步骤:产生用以在双向通信的仅一个方向上禁用视频信息与音频信息的同步的命令;以及将所述命令发送到装置;将第一音频信息及第一视频信息发送到所述装置,其中针对所述第一音频信息及所述第一视频信息禁用同步;以及从所述装置接收第二音频信息及第二视频信息,其中针对所述第二音频信息及所述第二视频信息启用同步。 | ||
地址 |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