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自循环扩容的独立式光伏电站 |
摘要 |
发明涉及一种自循环扩容的独立式光伏电站,包括光伏发电站和压缩空气储能发电系统,所述光伏发电站包括可扩容光伏电池板模块、光伏电池制造系统,所述可扩容光伏电池板模块输出的电力分成两路:一路输送给光伏电池制造系统用电,另一路输送给压缩空气储能发电系统转换为压缩空气能存储,压缩空气储能发电系统将存储的压缩空气能转换为电能输送给光伏发电站的光伏电池制造系统用电,光伏电池制造系统生产的光伏电池板供应给可扩容电池板模块用以扩大光伏发电站的发电容量。本发明的自循环扩容的独立式光伏电站能够实现可以持续发电并且发电成本低于现有能源发电成本,对未来光伏发电系统的发展具有实质性的推动作用。 |
申请公布号 |
CN103633923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03.12 |
申请号 |
CN201310639116.5 |
申请日期 |
2013.11.25 |
申请人 |
赖勇清 |
发明人 |
赖勇清;郝长中 |
分类号 |
H02S10/00(2014.01)I |
主分类号 |
H02S10/00(2014.01)I |
代理机构 |
福州市众韬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5220 |
代理人 |
陈智雄 |
主权项 |
一种自循环扩容的独立式光伏电站,包括光伏发电站和压缩空气储能发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光伏发电站包括可扩容光伏电池板模块、光伏电池制造系统,所述可扩容光伏电池板模块输出的电力分成两路:一路输送给光伏电池制造系统用电,另一路输送给压缩空气储能发电系统转换为压缩空气能存储,压缩空气储能发电系统将存储的压缩空气能转换为电能输送给光伏发电站的光伏电池制造系统用电,所述的光伏电池制造系统生产的光伏电池供应给可扩容电池板模块用以扩大光伏发电站的发电容量;所述可扩容光伏电池板模块的光伏电池板模块总面积应满足以下设计公式:S≥(1+K2+D+K2*D)N1/N2/K1;其中:S‑‑‑光伏发电站太阳能电池板模块总面积平方米,N1‑‑‑光伏电池制造系统的用电功率,N2‑‑‑太阳能电池板模块单位平方米发电功率,K1‑‑‑光伏发电站的系统能量转换效率,D‑‑‑1年内连续阴天的最长天数,H1‑‑‑天最长的夜时长,K2‑‑‑天夜时长系数{K2=24/(24‑H1)}。 |
地址 |
350000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观海路太平洋城12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