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基于焦炉气和天然气(或甲烷CH<sub>4</sub>)的内燃机用混氢气体燃料 |
摘要 |
本发明属于内燃机代用燃料技术,具体涉及的是气体燃料。一种基于焦炉气和天然气(或甲烷CH4)的内燃机用混氢气体燃料,由焦炉气进行净化后,再混合天然气或CH4制得,其各组分及各组分的体积百分含量为:10%~63%的氢气,35%~88%的甲烷,1%~2%的一氧化碳,余量为制备尾气。由于本发明提供的内燃机用混氢气体燃料都是以焦炉气作为制备原料,焦炉气资源丰富、且成本低,非常适合于作为清洁的内燃机代用燃料。同时,由于上述气体燃料中都含有甲烷和氢气,与单一的天然气燃料相比,其火焰传播速度得到提高,有利于提高燃烧反应速度,从而提高了热功转换效率,降低了燃料消耗率;同时,由于其稀燃极限扩大,有利于降低内燃机的排放。 |
申请公布号 |
CN103614174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03.05 |
申请号 |
CN201310553395.3 |
申请日期 |
2013.11.08 |
申请人 |
扬州清玛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马凡华;马文华 |
分类号 |
C10L3/00(2006.01)I;C10K1/00(2006.01)I;C01B3/50(2006.01)I |
主分类号 |
C10L3/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轻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12 |
代理人 |
赵秀斌 |
主权项 |
一种基于焦炉气和天然气(或甲烷CH4)的内燃机用混氢气体燃料,由焦炉气进行净化后,再混合天然气或CH4制得,其各组分及各组分的体积百分含量为:10%~63%的氢气,35%~88%的甲烷,1%~2%的一氧化碳,余量为制备尾气。 |
地址 |
225001 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渡江南路7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