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带有可指示方位的烟灰缸的垃圾箱
摘要 带有可指示方位的烟灰缸的垃圾箱,属于公共服务设施领域,涉及一种能够指示方位的垃圾箱。本实用新型包括垃圾箱体和垃圾箱体顶端的烟灰缸;在所述垃圾箱顶端设有一个圆形凹槽,所述烟灰缸放置在该凹槽内并与凹槽吻合,该凹槽与垃圾箱分离设置,并且在凹槽外沿均匀分布八个以上的定位孔,用螺钉穿过某个定位孔将凹槽固定在垃圾箱顶部;在所述凹槽底部的非中心处设有一个小孔,相应地在所述烟灰缸的底部向下有一个突出的定位销,该定位销可穿过所述小孔;所述烟灰缸的外沿的四个方向标记有“东”、“南”、“西”、“北”。本实用新型中的垃圾箱顶部的烟灰缸能够调节转向,这样可以利用烟灰缸来指示方向。
申请公布号 CN203461377U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3.05
申请号 CN201320512921.7 申请日期 2013.08.21
申请人 李昊鹏 发明人 李昊鹏;吕树樳;杨旭东
分类号 B65F1/00(2006.01)I 主分类号 B65F1/00(2006.01)I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带有可指示方位的烟灰缸的垃圾箱,包括垃圾箱体和垃圾箱体顶端的烟灰缸;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垃圾箱顶端设有一个圆形凹槽,所述烟灰缸放置在该凹槽内并与凹槽吻合,该凹槽与垃圾箱分离设置,并且在凹槽外沿均匀分布八个以上的定位孔,用螺钉穿过某个定位孔将凹槽固定在垃圾箱顶部;在所述凹槽底部的非中心处设有一个小孔,相应地在所述烟灰缸的底部向下有一个突出的定位销,该定位销可穿过所述小孔;所述烟灰缸的外沿的四个方向标记有“东”、“南”、“西”、“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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