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照明系统、照明器和背光单元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照明系统(2)、照明器(2)、背光系统和显示设备。依照本发明的照明系统包括用于从该照明系统发射光的光出射窗(30)以及设置成与光出射窗相对的漫反射屏(40)。该照明系统还包括被设置用于经由漫反射屏间接照明光出射窗的光源(20)。该光源设置在假想平面(22)上光出射窗边缘的附近并且发射离开光出射窗的光,所述假想平面被设置成基本上平行于光出射窗。所述照明系统还包括边缘壁(62),该边缘壁包括用于朝漫反射屏反射光源发射的光的至少一部分的凹形镜面反射镜(60)。依照本发明的照明系统的效果在于,使用镜面反射镜允许实现光源发射的光的一部分朝漫反射屏的受控反射。 |
申请公布号 |
CN101681059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03.05 |
申请号 |
CN200880018327.4 |
申请日期 |
2008.05.26 |
申请人 |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E·布尼坎普 |
分类号 |
G02F1/13357(2006.01)I;F21S10/02(2006.01)I;F21V9/10(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2F1/13357(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刘鹏;刘红 |
主权项 |
一种包括照明系统的照明器,该照明系统具有用于从照明系统发射光的光出射窗,该照明系统包括:‑漫反射屏,其被设置成与光出射窗相对,‑光源,其被设置用于经由漫反射屏间接照明光出射窗,该光源设置在光出射窗边缘附近并且在基本上平行于光出射窗的假想平面上,从该光源发射的光包括围绕中心矢量的角分布,该中心矢量背向光出射窗,以及‑边缘壁,其设置在漫反射屏与光出射窗之间,该边缘壁包括用于朝漫反射屏反射所述光源发射的光的至少一部分的凹形镜面反射镜,其中中心矢量相对于假想平面的法向轴倾斜远离光出射窗以便降低照明系统的眩光。 |
地址 |
荷兰艾恩德霍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