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投影仪(法律系统用)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投影仪(法律系统用)。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播放法律案件相关图片或者案件事实情况分析的相关文档。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产品的形状。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5.省略视图:因仰视图无设计要点,故省略。
申请公布号 CN302748858S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2.26
申请号 CN201330448612.3 申请日期 2013.09.18
申请人 陆蜜佳 发明人 陆蜜佳
分类号 16-02 主分类号 16-0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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