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延长肴肉原料保鲜期的方法 | ||
摘要 | 一种延长肴肉原料保鲜期的方法,包括屠宰、分割、剔骨、包装、低温贮藏等步骤。有益效果:原料鲜肉的保鲜期可延长至60天;处理工艺简单,不需要添加任何防腐剂;有效地降低了原料鲜肉的贮藏成本;为肴肉的品质提供了保障。 | ||
申请公布号 | CN103583667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02.19 |
申请号 | CN201310558881.4 | 申请日期 | 2013.11.12 |
申请人 | 镇江市源春肉制品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吴元领;吴国杰;王桂才;金效真 |
分类号 | A23B4/06(2006.01)I | 主分类号 | A23B4/06(2006.01)I |
代理机构 | 代理人 | ||
主权项 | 一种延长肴肉原料保鲜期的方法, 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a)屠宰:将检疫合格生猪进行屠宰,在屠宰过程中将胴体冷却排酸;(b) 分割、剔骨:将屠宰完的生猪在1个小时内快速分割、剔骨;(c)包装:将分割、剔骨后的原料鲜肉在半小时内真空包括包装;(d)低温贮藏:将真空包装的原料鲜肉在‑1~1℃的环境下贮藏。 | ||
地址 | 212003 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晟源路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