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有显示单元的电子设备(Y45)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具有显示单元的电子设备(Y45)。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为具有显示单元的电子设备。3.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在于:该产品的形状。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设计1使用状态参考图2。5.设计1为本外观设计的基本设计。
申请公布号 CN302736056S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2.12
申请号 CN201330385132.7 申请日期 2013.08.12
申请人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发明人 甘俊杰
分类号 14-02 主分类号 14-02
代理机构 北京鼎佳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48 代理人 王伟锋;刘铁生
主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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