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对讲机(A-52)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对讲机(A-52);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作为一种通讯工具;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本外观设计的形状、图案及其结合;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主视图。
申请公布号 CN302736175S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2.12
申请号 CN201330390394.2 申请日期 2013.08.15
申请人 福建省南安市宝锋电子有限公司 发明人 王少峰
分类号 14-03 主分类号 14-03
代理机构 泉州劲翔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5216 代理人 许珠珍
主权项
地址 362300 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霞美镇长福工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