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剂的新型组合突变体 |
摘要 |
本发明从改造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剂(简称t-PA)的天然分子结构入手,通过蛋白质工程改造,将t-PA分子中的EGF区、Finger区和Kringle I区删除,保留了具有溶栓作用的Kringle II和蛋白酶二个功能区(t-PA的第176-527位氨基酸);同时将该保留区域的第122-124位氨基酸HRR突变为AAA,得到t-PA的重组衍生物-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剂新型组合突变体(简称rPA)。rPA在具有天然t-PA的优点如血栓特异性的同时,还表现出显著增强的血纤蛋白刺激性,延长的半衰期,增加的酶原性以及提高的对PAI-1抑制的耐受性。因而可能成为具有诸多临床优势的新一代溶栓药物。 |
申请公布号 |
CN103509772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01.15 |
申请号 |
CN201210199330.9 |
申请日期 |
2012.06.18 |
申请人 |
王革 |
发明人 |
王革;毕可红;凌建亚;葛碧霞;姜国胜 |
分类号 |
C12N9/48(2006.01)I;C12N15/58(2006.01)I;C12N15/81(2006.01)I |
主分类号 |
C12N9/48(2006.01)I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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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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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剂(简称t‑PA)的新型组合突变体(简称rPA)。其特征在于将t‑PA分子中的EGF区、Finger区和KringleI区删除,保留了具有溶栓作用的Kringle II和蛋白酶二个功能区(原t‑PA分子的176‑527位氨基酸),同时将该保留区域的第122‑124位氨基酸HRR突变为AAA。 |
地址 |
250101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天辰大街97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