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可架设使用的手电筒
摘要 一种可架设使用的手电筒,包括手电本体,手电本体前端连接有聚光罩,手电本体外壁向内凹陷开设有卧槽,卧槽沿手电本体的长度方向设置,卧槽内前后两端分别铰接有内连杆,内连杆外端各自铰接有外连杆,外连杆外端共同铰接有支撑杆,前后两个外连杆分别铰接相连在支撑杆的前后端。支撑杆外面铰接有防倾斜杆,防倾斜杆的长度小于支撑杆的长度,防倾斜杆与支撑杆的铰接点位于支撑杆的中间。卧槽前后两端连通有扣槽,扣槽带有向外的开口,支撑杆前后两端固定连接有扣销,扣销扣接在扣槽内。本实用新型通过连杆将手电筒架起来使用,调节前、后侧连杆之间的夹角便可以调整手电筒的照射角度,因此可以根据需要将特殊区域照亮,使用方便、效果好。
申请公布号 CN203395634U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1.15
申请号 CN201320492499.3 申请日期 2013.08.13
申请人 林志松 发明人 林志松
分类号 F21L4/00(2006.01)I;F21V15/02(2006.01)I;F21V21/24(2006.01)I 主分类号 F21L4/00(2006.01)I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一种可架设使用的手电筒,包括手电本体(3),手电本体(3)前端连接有聚光罩(1),手电本体(3)外壁连接有开关(2),其特征在于,手电本体(3)外壁向内凹陷开设有卧槽(9),卧槽(9)开口向外,卧槽(9)沿手电本体(3)的长度方向设置,卧槽(9)内前后两端分别铰接有内连杆(10),内连杆(10)外端各自铰接有外连杆(8),外连杆(8)外端共同铰接有支撑杆(6),前后两个外连杆(8)分别铰接相连在支撑杆(6)的前后端。
地址 362432 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官桥镇莲美村东墘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