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照明系统,照明器及背光单元
摘要 本发明关于一种照明系统(2)、一种照明器(2)、一种背光系统及一种显示装置。根据本发明之该照明系统包含一用于发射来自该照明系统之光之光出射窗(30)及一相对该光出射窗而配置之漫反射萤幕(40)。该照明系统进一步包含一光源(20),其经配置以经由该漫反射萤幕间接照明该光出射窗。该光源系配置于实质上平行于该光出射窗而配置之一虚平面(22)上之该光出射窗之一边缘附近,并发射离开该光出射窗之光。该照明系统进一步包含一边缘壁(62),其包含一用于反射由该光源朝向该漫反射萤幕所发射之光之至少部分之凹面形状的镜面反射镜(60)。;根据本发明之照明系统之效果系使用该镜面反射镜致能由该光源朝向该漫反射萤幕所发射之光之部分的控制反射。
申请公布号 TWI422782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1.11
申请号 TW097119402 申请日期 2008.05.26
申请人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荷兰 发明人 艾瑞克 布尼坎普
分类号 F21V7/04;G02F1/13357;G02F1/1335 主分类号 F21V7/04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201号7楼
主权项
地址 荷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