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在线可见异物灯检线 |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在线可见异物灯检线,包括灯检支架、灯检支架上的白炽灯、操作台、传送带及其传动机构,其特点是:所述的传送带设置在操作台上方,传送带上间隔设置将产品进行分隔放置的小挡板,在操作台上的检验工位区域设置使传送带由水平逐渐向操作台一侧翻转的倾斜支撑装置,传送带最大翻转角度为30°~60°,在灯检线的末端设置激光打码机。被检产品从传送带输送至检验工位时,自动翻转45°左右暴露在放大玻璃板下,检验人员无需拿起产品就可判断是否存在异物,合格品随流水线进入下道工序,检验人员只要将不合格产品检出。减少检验人员用手接触待检产品的机会,保证产品洁净,提高检验效率,减轻劳动强度。 | ||
申请公布号 | CN102539439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01.08 |
申请号 | CN201110436451.6 | 申请日期 | 2011.12.23 |
申请人 |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梁富友 |
分类号 | G01N21/88(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1N21/88(2006.01)I |
代理机构 | 青岛联智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7101 | 代理人 | 杨秉利 |
主权项 | 一种在线可见异物灯检线,包括灯检支架、灯检支架上的白炽灯、操作台、传送带及其传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传送带设置在操作台上方,传送带上间隔设置将产品进行分隔放置的小挡板,在操作台上的检验工位区域设置使传送带由水平逐渐向操作台一侧翻转的倾斜支撑装置,传送带最大翻转角度为30°~60°,在灯检线的末端设置激光打码机;所述的倾斜支撑装置为倾斜设置的托板,托板中间一段最大倾斜角度均为45°,托板的一端为由水平逐渐过渡到最大倾斜角度的斜坡状,托板的另一端为由最大倾斜角度逐渐过渡到水平的斜坡状;所述白炽灯安装在传送带上方的灯检支架的顶部;在操作台上方的灯检支架上铰接一放大玻璃板;所述的传送带上设置土黑色覆膜或土黑色涂层。 | ||
地址 | 266101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8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