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警示装置
摘要 本创作系提供一种警示装置,系由一壳体、一容置于该壳体之容置空间内的电路基板、一第一发光二极体灯组及一第二发光二极体灯组。其特征在于:该电路基板上设计有一发光电路,该发光电路包括有一不稳态多谐振荡电路、一与该不稳态多谐振荡电路连接之第一放大电路及第二放大电路,令该不稳态多谐振荡电路藉该电源供给电流后可使该第一放大电路与第二放大电路交互产生电流输出之作用,再藉由分别连接于该第一放大电路与第二放大电路之该第一发光二极体灯组及第二发光二极体灯组,可因此产生交互闪烁警示之效果,且因发光二极体之低耗电、使用寿命长之特性,以达到更安全实用之警示装置。
申请公布号 TW496649 申请公布日期 2002.07.21
申请号 TW090206569 申请日期 2001.04.25
申请人 王国安 发明人 王国安
分类号 H05B41/14 主分类号 H05B41/14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文崇 台北巿罗斯福路二段九十一号十楼
主权项 1.一种警示装置,系利用一电源主动产生可见光以产生警示效果;其包含有:一壳体,内具有一容置空间;一容置于该壳体之容置空间内的电路基板,其上设计有一发光电路,该发光电路包括有一不稳态多谐振荡电路、一与该不稳态多谐振荡电路连接之第一放大电路及第二放大电路,令该不稳态多谐振荡电路藉该电源供给电流后可使该第一放大电路与第二放大电路交互产生电流输出之作用;一第一发光二极体灯组,系电性连接于该第一放大电路,当该第一放大电路输出电流时可使该第一发光二极体灯组产生可见光;一第二发光二极体灯组,系电性连接于该第二放大电路,当该第二放大电路输出电流时可使该第二发光二极体灯组产生可见光。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警示装置,其中该电源可使用汽车之电源供应。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警示装置,其中该电源可使用一电池。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警示装置,其中该电源可使用汽车之电源供应再配合一电池使用。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系本创作之一较佳实施例应用在三角警示装置之外观示意图。第二图系本创作电路作用方块示意图。第三图系本创作之一较佳实施例可实行之电路图。第四图系本创作之另一较佳实施例应用于禁制标志示意图。
地址 台中县大里市永明街三五○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