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具有小睡功能的唤醒器具 |
摘要 |
一种唤醒器具(100;200;300)包括:生成警报信号的警报设备(20);对该警报设备进行控制的控制设备(10);由该控制设备控制的至少一个可控发光设备(1000;2000;3000)。当该控制设备发现实际时间变为与预定警报时间相等时,其激活该警报设备。当该控制设备在小睡输入处接收到用户输入信号时,其停止警报信号并且提高光谱的蓝色范围中生成的至少一部分光的强度。 |
申请公布号 |
CN103492961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01.01 |
申请号 |
CN201280018304.X |
申请日期 |
2012.04.05 |
申请人 |
皇家飞利浦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I·范德沃夫;R·戈德利布;V·霍姆斯;W·H·维尔德休斯 |
分类号 |
G04G11/00(2006.01)I;G04G13/02(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4G11/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1256 |
代理人 |
王茂华 |
主权项 |
一种唤醒器具(100;200;300),包括:警报设备(20),用于生成警报信号;控制设备(10),用于控制所述警报设备的操作,所述控制设备具有用于接收用户输入信号的小睡输入(11);其中所述控制设备能够操作在警报状态和小睡状态下;其中所述控制设备被设计为在操作在所述警报状态下时,激活所述警报设备以便产生所述警报信号;其中所述控制设备被设计为响应于在其小睡输入处接收到用户输入信号而转换至所述小睡状态,并且对所述警报设备进行控制以便停止所述警报信号或者降低所述警报信号的信号强度,随后等待预定的小睡间隔,并且随后转换回到所述警报状态并重新激活所述警报设备;其中所述器具进一步包括由所述控制设备控制的至少一个可控发光设备(1000;2000;3000),其中所述发光设备能够生成至少处于光谱的蓝色范围内的光,;并且其中所述控制设备被设计为响应于在其小睡输入处接收到用户输入信号而对所述发光设备进行控制,以便增加处于所述蓝色范围的至少一部分中的光强度。 |
地址 |
荷兰艾恩德霍芬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