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机动车中的带有涡旋发生器的压缩机
摘要 本发明涉及车辆增压内燃机(2)的操作运行,其中空气体积流借助设置在增压器前面的可调的涡旋发生器(8)在考虑了内燃机(2)气缸的可调气门重叠的情况下被调整。本发明还涉及车辆驱动装置,它包括增压内燃机(2)、内燃机(2)的增压器、内燃机(2)的可调的可变气门操纵机构、控制装置和可调的涡旋发生器(8),其中,涡旋发生器(8)设置在增压器的增压单元前面,该控制装置与涡旋发生器(8)和可变气门操纵机构相连并且具有控制,所述控制使该可变气门操纵机构的调节与该涡旋发生器(8)的调节相互关联,以产生气门重叠来对内燃机(2)气缸的燃烧室扫气。
申请公布号 CN102414417B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1.01
申请号 CN200980158984.3 申请日期 2009.04.29
申请人 FEV有限公司 发明人 M·维特尔
分类号 F02B31/00(2006.01)I;F02B37/013(2006.01)I;F02B37/24(2006.01)I;F02D13/02(2006.01)I 主分类号 F02B31/0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代理人 党晓林;王小东
主权项 一种车辆的增压内燃机(2)的操作运行,其中空气体积流是借助设置在增压器前面的可调的涡旋发生器(8)在考虑了所述内燃机(2)的气缸的可调气门重叠的情况下被调整的,其中,由所述涡旋发生器作为旋转脉冲产生的能量被供给所述增压器,以针对所述内燃机获得更快速的增压,从而获得更高的扭矩。
地址 德国亚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