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带至少一个用于汽车开口的电动闭锁元件的汽车警告装置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具有至少一个机动车开口(2)的汽车的警告装置,所述机动车开口(2)具有电动闭锁元件(3),所述警告装置包括用于识别闭锁元件(3)的位置的位置检测器(7)、用于识别汽车(1)的关闭指令并且在已识别到关闭指令时检测到闭锁元件(3)处于打开位置的情况下生成警告信号的评估单元(8)以及用于输出警告信号的警告信号发送器(9),其中,所述警告装置(6)还包括与评估单元(8)耦连的汽车(1)的功能操作装置(13),用于发出关闭指令,警告信号发送器(9)布置在所述功能操作装置(13)上。 |
申请公布号 |
CN103465827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3.12.25 |
申请号 |
CN201310221144.5 |
申请日期 |
2013.06.05 |
申请人 |
通用汽车环球科技运作有限责任公司 |
发明人 |
T.德根斯坦 |
分类号 |
B60Q9/00(2006.01)I;B60R16/02(2006.01)I |
主分类号 |
B60Q9/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侯宇 |
主权项 |
一种用于具有至少一个机动车开口(2)的汽车的警告装置,所述机动车开口(2)具有电动闭锁元件(3),所述警告装置包括用于识别所述电动闭锁元件(3)的位置的位置检测器(7)、用于识别汽车(1)的关闭指令并且在已识别到关闭指令时检测到闭锁元件(3)处于打开位置的情况下生成警告信号的评估单元(8)以及用于输出警告信号的警告信号发送器(9),其中,所述警告装置(6)还包括与所述评估单元(8)耦连的汽车(1)的功能操作装置(13),用于发出关闭指令,所述警告信号发送器(9)布置在所述功能操作装置(13)上。 |
地址 |
美国密歇根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