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视频重放装置、视频发送装置、视频重放程序、视频发送程序以及记录介质
摘要 本发明所涉及的监视器(10)包括:无线LAN模块(12a);选择内容来源的内容选择部(11b);视频接收选择部(11c),该视频接收选择部(11c)确定与所选择的内容来源相连接的视频发送装置,使无线LAN模块(12a)接收来自所确定的视频发送装置的视频信号;以及内容切换指示部(11d),该内容切换指示部(11d)对上述所确定的视频发送装置指示发送来自上述所选择的内容来源的视频信号。
申请公布号 CN103477633A 申请公布日期 2013.12.25
申请号 CN201280019316.4 申请日期 2012.04.04
申请人 夏普株式会社 发明人 上田彻;坂圭司;江口洋一;大前良介;今西诚司;木下拓也
分类号 H04N7/173(2011.01)I;H04N5/44(2011.01)I 主分类号 H04N7/173(2011.01)I
代理机构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代理人 俞丹
主权项 一种视频重放装置,具有利用无线从多个视频发送装置接收视频信号的接收单元,各视频发送装置与所述视频信号的提供目标即一个或者多个内容来源相连接,该视频重放装置的特征在于,包括:内容选择单元,该内容选择单元根据用户的操作,选择所述内容来源;视频接收选择单元,该视频接收选择单元确定与所选择的内容来源相连接的视频发送装置,使所述接收单元接收来自所确定的视频发送装置的视频信号;以及指示单元,该指示单元对所述所确定的视频发送装置进行指示,以发送来自所述所选择的内容来源的视频信号。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