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警示桩(1)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警示桩(1)。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警示燃气管道的位置。3.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产品形状与图案的结合。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主视图。
申请公布号 CN302693734S 申请公布日期 2013.12.25
申请号 CN201330298700.X 申请日期 2013.07.01
申请人 杭州亨林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冯红华
分类号 10-06 主分类号 10-06
代理机构 杭州浙科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13 代理人 吴秉中;杜敏芳
主权项
地址 311400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市富春街道华虹路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