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背光源装置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背光源装置,能采用简易的结构,并实现从正面观看时的亮度较高的液晶显示装置。一个实施方式中的背光源装置(11)包括:面发光部(15)、以及入射有来自面发光部的光的光偏向层(16)。在与从面发光部向光偏向层的第1方向正交的面内、与从面发光部所具有的光源(13)向导光板(12)的第2方向所成的角度为0°、45°、90°以及135°的第1~第4方位角上,若在相对第1方向的-40°~+40°、-60°~-74°以及+60°~+74°的视觉范围内对离开面发光部的光射出面上的测定对象点一定距离的亮度进行测定,则相对于第1~第4方位角在-60°~-74°以及+60°~+74°的视觉范围内的亮度的最大值,第1~第4方位角在-40°~+40°的视觉范围内的所有亮度均为40%以下。
申请公布号 CN103477146A 申请公布日期 2013.12.25
申请号 CN201280011173.2 申请日期 2012.02.29
申请人 住友化学株式会社 发明人 宫本知典;金光昭佳
分类号 F21S2/00(2006.01)I 主分类号 F21S2/00(2006.01)I
代理机构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代理人 俞丹
主权项 一种背光源装置,包括:面发光部,该面发光部从光射出面射出面状的光;以及光偏向层,该光偏向层设于所述面发光部上,并输入有来自所述光射出面的光,所述面发光部具有:导光板;光源,该光源配置在所述导光板的端面;以及反射片,该反射片相对于所述导光板配置在与所述光偏向层侧相反的一侧,在与从所述面发光部向所述光偏向层的方向即第1方向正交的面内的第1方位角、第2方位角、第3方位角以及第4方位角、即与从所述光源向所述导光板的方向即第2方向所成的角度分别为0°、45°、90°以及135°的所述第1~第4方位角上,若相对所述第1方向,在‑40°~+40°、‑60°~‑74°以及+60°~+74°的视觉范围内对从所述光射出面射出的光离开所述光射出面上的测定对象点一定距离的亮度进行测定,则相对于所有所述第1~第4方位角在‑60°~‑74°以及+60°~+74°的视觉范围内的亮度的最大值,所有所述第1~第4方位角在‑40°~+40°的视觉范围内的所有亮度均为40%以下。
地址 日本东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