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设有信号灯的割草机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割草机,包括具有蓄电池的割草机本体,所述割草机包括操作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把手上设有照明大灯,所述照明大灯主要由受蓄电池供电驱动的灯泡及包围在所述灯泡外部的灯罩组成,所述灯泡与所述蓄电池之间设有灯泡控制电路,通过所述灯泡控制电路可以将灯泡控制在长亮或闪烁状态,本发明中设有灯泡和灯泡控制电路,通过灯泡控制电路可以将灯泡控制在长亮状态或闪烁状态。
申请公布号 CN103444356A 申请公布日期 2013.12.18
申请号 CN201310258610.7 申请日期 2013.06.26
申请人 苏州金威特工具有限公司 发明人 王鸿智
分类号 A01D43/00(2006.01)I 主分类号 A01D43/00(2006.01)I
代理机构 南京同泽专利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2245 代理人 石敏
主权项 一种割草机,包括具有蓄电池的割草机本体,所述割草机包括操作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把手上设有照明大灯,所述照明大灯主要由受蓄电池供电驱动的灯泡及包围在所述灯泡外部的灯罩组成,所述灯泡与所述蓄电池之间设有灯泡控制电路,通过所述灯泡控制电路可以将灯泡控制在长亮或闪烁状态。
地址 215101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金桥工业园孙庄东路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