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便携式旅游筷子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便携式旅游筷子。它分为上下两部分,上半部分具有一个中心孔腔贯穿两端,上半部分的一端截面为圆环形,平滑过渡到另一端截面为外方内圆形,下半部分实心,依次分为第一正椎台,第二正椎台和倒椎台;收藏状态时,便携式旅游筷子的下半部分第一正椎台插入筷子上半部分的中心孔腔中;使用状态时,下半部分第一正椎台从上半部分的中心孔腔中拔出,下半部分的倒椎台倒插在筷子上半部分上的中心孔腔中,形成整根便携式旅游筷子,两根所述的便携式旅游筷子组成一双筷子。便携式旅游筷子方便携带,卫生环保;可以回收再利用,有利于保护森林资源,保护自然环境,成本低廉,制造方便,适于工业大规模应用。 |
申请公布号 |
CN102743079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3.12.18 |
申请号 |
CN201210267561.9 |
申请日期 |
2012.07.30 |
申请人 |
洪承伟;陈杨 |
发明人 |
洪承伟;陈杨 |
分类号 |
A47G21/10(2006.01)I |
主分类号 |
A47G21/10(2006.01)I |
代理机构 |
杭州求是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200 |
代理人 |
张法高 |
主权项 |
一种便携式旅游筷子,其特征在于它分为上下两部分,上半部分(1)具有一个中心孔腔(2)贯穿两端,上半部分(1)的一端截面为圆环形,平滑过渡到另一端截面为外方内圆形;下半部分实心,依次分为第一正椎台(3),第二正椎台(4)和倒椎台(5),第一正椎台(3)的一端直径小于其与第二正椎台(4)相连的另一端直径,第二正椎台(4)与第一正椎台(3)相连的一端直径小于第二正椎台(4)与倒椎台(5)相连的另一端直径,倒椎台(5)与第二正椎台(4)相连的一端直径大于倒椎台(5)的另一端直径;收藏状态时,便携式旅游筷子的下半部分第一正椎台(3)插入筷子上半部分(1)的中心孔腔(2)中;使用状态时,下半部分第一正椎台(3)从上半部分(1)的中心孔腔(2)中拔出,下半部分的倒椎台(5)倒插在筷子上半部分(1)上的中心孔腔(2)中,形成整根便携式旅游筷子,两根所述的便携式旅游筷子组成一双筷子;所述的便携式旅游筷子的下半部分第一正椎台(3)的一端直径为4.3mm,另一端直径为5mm,高为82.5mm,第二正椎台(4)的一端直径为5mm,另一端直径为6.5mm,高为17.5mm;倒椎台(5)的一端直径为5.3mm,另一端直径为4.7mm,高为15mm; 便携式旅游筷子的上半部分(1)的一端直径为6.5mm,另一端直径为7mm,高为100mm,中心孔腔(2)的直径为5 mm。 |
地址 |
310012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苑一区33幢204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