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视频显示装置及电视接收装置
摘要 本发明检测视频信号的正在发光的部分,对发光部分的显示亮度进行增强以使其突出显示,从而进一步增加亮度感,提高视频品质。视频显示装置的发光检测部(2)对于输入视频信号的规定的特征量,生成对像素数进行累计而得到的直方图,将该直方图的规定范围的上位区域检测作为发光部。区域主动控制和亮度扩展部(4)对背光源部(6)的亮度进行扩展和增大。在映射部(3)中,使除检测出的发光部以外的非发光部的视频信号的亮度下降。由此,抑制非发光部的画面亮度的增大,对发光部的显示亮度进行增强。
申请公布号 CN103460278A 申请公布日期 2013.12.18
申请号 CN201180069661.4 申请日期 2011.11.30
申请人 夏普株式会社 发明人 能年智治;神田贵史;藤根俊之
分类号 G09G3/36(2006.01)I;G09G3/20(2006.01)I;G09G3/34(2006.01)I;H04N5/66(2006.01)I 主分类号 G09G3/36(2006.01)I
代理机构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代理人 俞丹
主权项 一种视频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具有显示输入视频信号的显示部、对该显示部进行照明的光源、及对该显示部和该光源进行控制的控制部,该控制部基于所述输入视频信号的规定的特征量的直方图,检测该直方图的规定范围的上位区域,通过对所述光源的亮度进行扩展和增大,并使除所述规定范围的上位区域以外的区域的视频信号的亮度下降,从而增强所述规定范围的上位区域的显示亮度。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