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视频显示装置及电视接收装置 |
摘要 |
本发明检测视频信号的正在发光的部分,对发光部分的显示亮度进行增强以使其突出显示,从而进一步增加亮度感,提高视频品质。视频显示装置的发光检测部(2)对于输入视频信号的规定的特征量,生成对像素数进行累计而得到的直方图,将该直方图的规定范围的上位区域检测作为发光部。区域主动控制和亮度扩展部(4)对背光源部(6)的亮度进行扩展和增大。在映射部(3)中,使除检测出的发光部以外的非发光部的视频信号的亮度下降。由此,抑制非发光部的画面亮度的增大,对发光部的显示亮度进行增强。 |
申请公布号 |
CN103460278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3.12.18 |
申请号 |
CN201180069661.4 |
申请日期 |
2011.11.30 |
申请人 |
夏普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能年智治;神田贵史;藤根俊之 |
分类号 |
G09G3/36(2006.01)I;G09G3/20(2006.01)I;G09G3/34(2006.01)I;H04N5/66(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9G3/36(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俞丹 |
主权项 |
一种视频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具有显示输入视频信号的显示部、对该显示部进行照明的光源、及对该显示部和该光源进行控制的控制部,该控制部基于所述输入视频信号的规定的特征量的直方图,检测该直方图的规定范围的上位区域,通过对所述光源的亮度进行扩展和增大,并使除所述规定范围的上位区域以外的区域的视频信号的亮度下降,从而增强所述规定范围的上位区域的显示亮度。 |
地址 |
日本大阪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