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平板电脑之部分 |
摘要 |
【物品用途】;本设计物品,系用以传输与处理资料。;【设计说明】;本设计之设计特点在于物品之部分之形状,且图式所揭露之虚线部分,为本案不主张设计之部分。本设计物品包括机体与支架,其中支架枢接在机体侧面,且机体侧面设有开口,且连接埠安装于开口内,而支架相对于机体闭合或开启时,连接埠被遮蔽或外露。 |
申请公布号 |
TWD157817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3.12.11 |
申请号 |
TW102301393 |
申请日期 |
2013.02.25 |
申请人 |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 新北市汐止区新台五路1段88号8楼 |
发明人 |
黄芳樱;曹容维;徐崇展;郑为元 |
分类号 |
14-02 |
主分类号 |
14-02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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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詹铭文 台北市中正区罗斯福路2段100号7楼之1;叶璟宗 台北市中正区罗斯福路2段100号7楼之1 |
主权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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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新北市汐止区新台五路1段88号8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