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个人报警系统 | ||
摘要 | 一种仅唤醒预期的使用者的个人报警系统,包括佩戴在眼睛附近的装置。个人报警系统将特定波长的辐射发射到预期的使用者的眼睛或眼睑上,而在预定时刻唤醒预期的使用者。 | ||
申请公布号 | CN103443718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3.12.11 |
申请号 | CN201280014840.2 | 申请日期 | 2012.03.15 |
申请人 | 皇家飞利浦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L·A·巴洛维尔其恩;M·E·科尔鲍 |
分类号 | G04G11/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4G11/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陈松涛;王英 |
主权项 | 一种个人报警系统,被配置为通过将辐射发射到对象的眼睑上来唤醒所述对象,所述个人报警系统包括:装置(10),其被配置为佩戴在所述对象的眼睛附近,其中,所述眼睛包括眼睑;辐射源(30),其由所述装置携带,其中,所述辐射源被配置为将第一波段中的辐射发射到佩戴所述装置的所述对象的眼睛上,其中,选择所述第一波段以使得在所述辐射透过所述对象的眼睑时就会由所述对象将所述辐射感知为特定颜色的光;以及控制器(78),其被配置为控制所述辐射源的辐射的发射。 | ||
地址 | 荷兰艾恩德霍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