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可携式电子装置之部分
摘要 【物品用途】;本设计物品,系可用以提供通讯或多媒体播放功能之可携式电子装置。;【设计说明】;图式所揭露之虚线部分,为本案不主张设计之部分。
申请公布号 TWD157617 申请公布日期 2013.12.01
申请号 TW102303656 申请日期 2013.05.24
申请人 宏达国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桃园县桃园市龟山工业区兴华路23号 发明人 何益宾;刘明杰
分类号 14-03 主分类号 14-03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洪澄文 台北市南港区三重路19之6号2楼;颜锦顺 台北市南港区三重路19之6号2楼
主权项
地址 桃园县桃园市龟山工业区兴华路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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