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眼镜(71)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眼镜(71);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保护眼睛,矫正视力;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产品的形状;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在于主视图;5.省略视图:后视图、仰视图无设计要点,故省略。左视图和右视图对称,故省略左视图。
申请公布号 CN302661827S 申请公布日期 2013.11.27
申请号 CN201330180102.2 申请日期 2013.05.15
申请人 苏州三丽眼镜有限公司 发明人 滨幸雄
分类号 16-06 主分类号 16-06
代理机构 南京纵横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2224 代理人 于文军
主权项
地址 215316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开发区高科技工业园花园路17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