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木雕(姜太公)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木雕(姜太公)。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观赏和收藏工艺品。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用特定人物形象艺术加工后的木雕。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主视图。5.省略视图:仰视图为不常见部分,省略仰视图,俯视图无设计要点,省略俯视图。6.请求保护的外观设计包含色彩。
申请公布号 CN302649678S 申请公布日期 2013.11.20
申请号 CN201330280050.6 申请日期 2013.06.25
申请人 南安市晋福文化艺术馆 发明人 陈志忠
分类号 11-02 主分类号 11-02
代理机构 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50 代理人 汤东凤
主权项
地址 362321 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梅山镇新蓝村高园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