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自动发动机停止和起动的控制设备
摘要 本发明涉及自动发动机停止和起动的控制设备。在控制设备中,当在发动机旋转速度处于第一旋转速度范围内时发出发动机重新起动请求时,发动机自重新起动装置尝试发动机重新起动。在发动机旋转速度处于第二旋转速度范围内时发出发动机重新起动请求时,预齿轮同步控制装置执行小齿轮与环形齿轮之间的齿轮旋转速度同步,然后重试发动机重新起动。在发动机旋转速度处于第三旋转速度范围内时发出发动机重新起动请求时,预齿轮啮合控制装置执行小齿轮与环形齿轮之间的齿轮啮合,然后重试发动机重新起动。当检测到发动机自重新起动控制的发动机重新起动失败时,控制设备禁止执行预齿轮同步控制,直到从失败检测时间所计算的预定时间逝去,并且在预定时间周期逝去之后执行预齿轮啮合控制。
申请公布号 CN103397967A 申请公布日期 2013.11.20
申请号 CN201310288259.6 申请日期 2011.01.20
申请人 株式会社电装 发明人 奥本和成;藤田达也;能谷英弥
分类号 F02N11/08(2006.01)I 主分类号 F02N11/08(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代理人 崔幼平;杨楷
主权项 一种用于控制自动发动机停止和起动的控制设备,包括起动机和检测装置, 其中,所述起动机包括用于使小齿轮旋转的起动机马达和能够将所述小齿轮与固定到内燃发动机曲轴的环形齿轮啮合的致动器,所述起动机分别独立地驱动所述起动机马达和所述致动器,并且所述控制设备能够在发出自动发动机停止请求时停止所述内燃发动机并且在发出发动机重新起动请求时重新起动所述内燃发动机;所述检测装置检测发动机重新起动失败,当所述检测装置检测到所述发动机重新起动失败时,在从所述检测装置检测到所述发动机重新起动失败时的时间到所述内燃发动机的所述旋转速度达到零时的时间所计算的时间周期,所述控制设备禁止执行所述内燃发动机的发动机重新起动。
地址 日本爱知县刈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