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照明设备
摘要 在照明设备(101)中,主要控制单元(103)被设置用来基于得到的照明设备控制命令,选择控制单元接口(113)的广播通信模式或寻址通信模式,使用所选择的通信模式,通过主要控制单元(103)的控制单元接口(113)将至少一个光产生控制命令传送给照明设备(101)的发光单元(107)组的至少一个相应发光单元(107)的至少一个发光单元接口(117)。
申请公布号 CN103404232A 申请公布日期 2013.11.20
申请号 CN201180061827.8 申请日期 2011.12.13
申请人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T.P.范恩德特;M.W.M.库普曼斯
分类号 H05B37/02(2006.01)I 主分类号 H05B37/02(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代理人 孙之刚;汪扬
主权项 一种照明设备,包括:‑ 被设置用于得到照明设备控制命令的主要控制单元(103),其包括控制单元接口(113);以及‑ 一组发光单元(107),所述组中每个发光单元(107)被设置用于通过发光单元(107)的发光单元接口(117)接收光产生控制命令,其中主要控制单元(103)被设置用于‑ 基于得到的照明设备控制命令,选择控制单元接口(113)的广播通信模式或寻址通信模式,以及‑ 使用所选择的通信模式,通过控制单元接口(113)将至少一个光产生控制命令传送给所述发光单元组中至少一个相应发光单元(107)的至少一个发光单元接口(117)。
地址 荷兰艾恩德霍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