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基于社交网络的电视内容分享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基于社交网络的电视内容分享方法,包括以下步骤:A、在移动终端上通过社交网络向业务处理服务器发送包含电视频道信息的消息;B、所述业务处理服务器根据所述电视频道信息生成可供用户访问的与所述电视频道信息对应的电视频道的网络视频;C、所述业务处理服务器生成包含所述网络视频链接的消息,并通过社交网络发布这一消息。以实现通过社交网络便捷地推介、分享电视节目,增加电视节目的收视率。 |
申请公布号 |
CN103401854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3.11.20 |
申请号 |
CN201310318046.3 |
申请日期 |
2013.07.25 |
申请人 |
李达航 |
发明人 |
李达航 |
分类号 |
H04L29/06(2006.01)I;H04L29/08(2006.01)I;H04N21/258(2011.01)I;H04N21/254(2011.01)I |
主分类号 |
H04L29/06(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华夏正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017 |
代理人 |
韩登营;张焕亮 |
主权项 |
一种基于社交网络的电视内容分享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A、在移动终端上通过社交网络向业务处理服务器发送包含电视频道信息的消息;B、所述业务处理服务器根据所述电视频道信息生成可供用户访问的与所述电视频道信息对应的电视频道的网络视频;C、所述业务处理服务器生成包含所述网络视频链接的消息,并通过社交网络发布这一消息。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环路博海名苑1-6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