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肝细胞核因子1α治疗人体恶性实体瘤
摘要 本发明涉及肝细胞核因子1α治疗人体恶性实体瘤。具体地,本发明涉及利用肝细胞核因子1α(Hepatocyte Nuclear Factor-1α,HNF1α)诱导人体恶性实体瘤细胞发生分化,从而应用于恶性实体肿瘤治疗的方法和用途。本发明的研究表明,通过调控恶性实体肿瘤细胞HNF1α基因表达,可有效地对肿瘤细胞的产生诱导分化作用,从而提供了一种肿瘤诱导分化治疗的新手段。
申请公布号 CN102475893B 申请公布日期 2013.11.13
申请号 CN201010559047.3 申请日期 2010.11.25
申请人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军医大学 发明人 谢渭芬;曾欣;林勇;尹川;陈岳祥
分类号 A61K48/00(2006.01)I;A61K38/17(2006.01)I;A61P35/00(2006.01)I 主分类号 A61K48/00(2006.01)I
代理机构 上海卓阳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62 代理人 曹翠娟
主权项 一种肝细胞核因子1α(Hepatocyte Nuclear Factor‑1α,HNF1α) 基因和/ 或蛋白的用途,其特征在于,用于制备诱导恶性实体瘤细胞分化的诱导分化试剂或组合物,所述的实体瘤为胃癌。
地址 200433 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8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