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锅炉给水加氧处理工艺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锅炉给水加氧处理工艺,给水加氧处理的阶段包括初期加氧阶段和后期加氧阶段,两阶段的转换点为自给水加氧处理开始后的第十二个月,初期加氧阶段的第一个月,控制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出口与除氧器出口的加氧量在35~40μg/L,之后将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出口与除氧器出口的加氧量以每月0.01~0.03%的幅度逐渐降低;后期加氧阶段,控制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出口与除氧器出口的加氧量均在30μg/L以下,并同时使除氧器进口氢量稳定在0.2~0.4μg/L,使主蒸汽中氢量稳定在0.4~0.8μg/L。本发明能在充分发挥加氧优点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的抑制加氧的缺点,有效防止氧化皮脱落引起的爆管,保证锅炉运行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
申请公布号 CN103387292A 申请公布日期 2013.11.13
申请号 CN201310226836.9 申请日期 2013.06.08
申请人 宁波富仕达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发明人 张斌立;周江;陈朝阳
分类号 C02F5/00(2006.01)I 主分类号 C02F5/00(2006.01)I
代理机构 杭州杭诚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109 代理人 尉伟敏
主权项 一种锅炉给水加氧处理工艺,包括在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出口与除氧器出口对给水系统进行加氧的给水加氧处理,其特征在于,给水加氧处理的阶段包括初期加氧阶段和后期加氧阶段,所述初期加氧阶段与后期加氧阶段的转换点为自给水加氧处理开始后的第十二个月,初期加氧阶段的第一个月,控制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出口与除氧器出口的加氧量均在35~40μg/L,之后将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出口与除氧器出口的加氧量以每月0.01~0.03%的幅度逐渐降低;在后期加氧阶段,控制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出口的加氧量在30μg/L以下并使除氧器进口氢量稳定在0.2~0.4μg/L,同时控制除氧器出口的加氧量在30μg/L以下并使主蒸汽中氢量稳定在0.4~0.8μ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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