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信号装置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信号装置,特别是一种用于指示工业装置如机器、装置、车辆等的至少一种操作状态的信号柱,它具有至少一个用于保持一种电子发光元件特别是白炽灯的保持装置(5),该信号装置可以低成本生产和/或提供其它的应用选择,其中,特别地能够很容易地安装例如用于商业可获得的信号元件和/或白炽灯泡的电子装置支承件。根据本发明,特别是实现了,用于保持电子装置支承件(9)的保持装置(5)也可以设计成保持信号元件(7),该保持装置(5)具有至少一个用于侧向引导待安装的电子装置支承件(9)的引导装置(8)。 |
申请公布号 |
CN1763792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3.11.06 |
申请号 |
CN200510114626.6 |
申请日期 |
2005.10.24 |
申请人 |
韦尔马控股有限及两合公司 |
发明人 |
S·诺伊曼;D·罗特哈斯;R·劳尔 |
分类号 |
G08B5/38(2006.01)I;G08B3/10(2006.01)I;G08C17/02(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8B5/38(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
代理人 |
吴鹏;马江立 |
主权项 |
一种信号装置,所述信号装置具有一底部元件(4),所述底部元件(4)包括至少一个保持装置(5),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持装置(5)设计成用于保持电信号元件(7)或电子装置支承件(9)中的一个,其中,所述保持装置(5)具有一用于保持所述电信号元件(7)的圆形凹槽(6)、以及两个设置在所述圆形凹槽(6)相对侧的凹部(8)以用于保持所述电子装置支承件(9),所述两个凹部(8)形成用于侧向引导电子装置支承件(9)安装的引导装置(8)。 |
地址 |
德国里特海姆-魏恩海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