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手镜(妙法莲华)
摘要 1.使用本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为“手镜(妙法莲华)”;2.本外观设计产品主要用途:个人修饰化妆用镜;3.设计要点在于产品的图案、色彩、形状及其结合;4.指定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为使用状态图;5.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及仰视图无设计要点,故省略;6.请求保护的外观设计包含色彩。
申请公布号 CN302634008S 申请公布日期 2013.11.06
申请号 CN201330129786.3 申请日期 2013.04.22
申请人 无锡灵山景区经营有限公司 发明人 沈大地
分类号 28-03 主分类号 28-03
代理机构 无锡盛阳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27 代理人 顾朝瑞
主权项
地址 214091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马山灵山路北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