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燃气灶用的燃烧器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燃气灶用的燃烧器,特点是包括第一至第三引射管、分火底座及分火座;在分火底座上设有互相不连通的中心腔、中间环形槽及外环形槽;第一引射管的出气口与外环形槽连通,第二引射管的出气口与中心腔连通,第三引射管的出气口与中间环形槽连通;分火座位于分火底座的上方并互相配合固定,在分火座上设有中心气腔、中间环气槽及外环气槽;在分火座上位于外环气槽的下方设有二个以上的外空气进气口,在分火座上位于中间环气槽的下方设有二个以上的内空气进气口;中心气腔与中心腔连通,在中间环气槽的槽内设有二个以上的中进气口,中进气口与中间环形槽连通,在外环气槽的槽内设有二个以上的外进气口,外进气口与外环形槽连通。其优点为:燃烧充分,燃烧效率高;水或物品不会落到燃气灶内,清洁方便;三环火焰大小调节,功率大,操作简单。 |
申请公布号 |
CN203258650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3.10.30 |
申请号 |
CN201320213621.9 |
申请日期 |
2013.04.25 |
申请人 |
佛山市顺德区星威厨卫电气制造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黄健羽 |
分类号 |
F23D14/04(2006.01)I;F23D14/62(2006.01)I |
主分类号 |
F23D14/04(2006.01)I |
代理机构 |
佛山市科顺专利事务所 44250 |
代理人 |
梁红缨 |
主权项 |
一种燃气灶用的燃烧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引射管(2)、第二引射管(1)及第三引射管(7);所述第一引射管(2)、第二引射管(1)及第三引射管(7)互相不连通; 分火底座(8);在所述分火底座(8)上设有互相不连通的中心腔(81)、中间环形槽(82)及外环形槽(83),所述中心腔(81)位于中间环形槽(82)的中心,所述外环形槽(83)套设在中间环形槽(82)外;所述第一引射管(2)的出气口(21)与外环形槽(83)连通,所述第二引射管(1)的出气口(11)与中心腔(81)连通,所述第三引射管(7)的出气口(71)与中间环形槽(82)连通;和 分火座(6);所述分火座(6)位于分火底座(8)的上方并互相配合固定,在分火座(6)上设有中心气腔(65)、中间环气槽(66)及外环气槽(63);在分火座(6)上位于中心气腔(65)与中环气槽(66)之间设有空气可流动的内空气槽(64),在分火座(6)上位于中间环气槽(66)与外环气槽(63)之间设有空气可流动的外空气槽(67);在分火座(6)上位于外环气槽(61)的下方设有二个以上的外空气进气口(62),所述外空气进气口(62)将外空气槽(67)与外界连通,在分火座(6)上位于中间环气槽(66)的下方设有二个以上的内空气进气口(61),所述内空气进气口(61)将内空气槽(64)与外空气槽(67)连通;所述中心气腔(65)与中心腔(81)连通,在所述中间环气槽(66)的槽内设有二个以上的中进气口(661),所述中进气口(661)与中间环形槽(82)连通,在所述外环气槽(63)的槽内设有二个以上的外进气口(631),所述外进气口(631)与外环形槽(83)连通。 |
地址 |
528305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里成业路5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