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台灯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台灯,所述台灯包括底座、灯柱、灯罩、第一笔筒、第二笔筒、闹钟及第一抽屉,所述底座上设有灯柱,灯柱上设有灯罩,所述底座上还设置有第一笔筒,所述闹钟设在第一笔筒与底座的连接面的相邻面上,所述第一笔筒与底座整体并列连接固定,所述第一笔筒的下端设置第一抽屉,所述第一笔筒的内部设置第二笔筒,所述第一及第二笔筒的底部为网格状,所述第一笔筒的长度、宽度及高度分别大于第二笔筒的长度、宽度及高度。本实用新型具有方便收纳小件物品、方便取用文具、更好地掌控时间等优点,非常适合市场的发展需要。 |
申请公布号 |
CN203258486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3.10.30 |
申请号 |
CN201320298650.X |
申请日期 |
2013.05.28 |
申请人 |
胡曼 |
发明人 |
胡曼 |
分类号 |
F21S6/00(2006.01)I;F21V33/00(2006.01)I;B43M99/00(2010.01)I |
主分类号 |
F21S6/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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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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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一种台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台灯包括底座、灯柱、灯罩、第一笔筒、第二笔筒、闹钟及第一抽屉,所述底座上设有灯柱,灯柱上设有灯罩,所述底座上还设置有第一笔筒,所述闹钟设在第一笔筒与底座的连接面的相邻面上,所述第一笔筒与底座整体并列连接固定,所述第一笔筒的下端设置第一抽屉,所述第一笔筒的内部设置第二笔筒,所述第一及第二笔筒的底部为网格状,所述第一笔筒的长度、宽度及高度分别大于第二笔筒的长度、宽度及高度。 |
地址 |
409000 重庆市黔江区马喇镇莲花2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