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骨钉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骨钉,其具有螺杆(15),所述螺杆具有尖端(13)并且同心于螺钉纵轴线(27),并且所述螺杆锚固到骨或骨部分中。在所述螺杆(15)上固定有螺钉头(14)。所述螺杆(15)基本上由X射线可穿透的塑料制成。所述螺杆(15)的部分(5、7、9、24)由与芯体(3、30)的材料不同的材料制成,所述芯体基本上形成所述螺杆(15)。所述至少一个承载区域(5、7、9、24)优选由金属或塑料,例如聚醚醚酮(PEEK)制成。 |
申请公布号 |
CN102256557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3.10.23 |
申请号 |
CN200980151504.0 |
申请日期 |
2009.12.08 |
申请人 |
塞皮泰克基金会 |
发明人 |
迈因拉德·菲克特;弗里德里希·梅格尔;罗纳德·威林 |
分类号 |
A61B17/86(2006.01)I;A61B19/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A61B17/86(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田军锋;魏金霞 |
主权项 |
一种骨钉,具有:螺杆(15),所述螺杆具有尖端(13)并且同心于螺钉纵轴线(27),并且所述螺杆锚固到骨或骨部分中;固定在所述螺杆(15)上的且具有接合机构(6)的螺钉头(14),其中,所述螺杆(15)基本上由X射线可穿透的且具有相对高的强度的塑料制成,并且至少一个承载区域具有一部分(5、7、9、24),所述部分(5、7、9、24)由与芯体(3、30)的基本上形成所述螺杆(15)的材料不同的且明显更硬的材料制成,其特征在于,所述部分(5、24)形成螺钉头(14),并且第二部分(7、9)与所述部分(5、24)具有一定距离地与所述螺杆(15)连接,并且所述第二部分(7、9)同样由明显更硬的材料制成且形成第二承载区域,并且所述第二部分至少局部地形成所述螺杆的尖端(7)或者设置在所述螺钉头(14)和所述尖端(7)之间并设计为提高在该区域中的剪切强度。 |
地址 |
列支敦士登瓦杜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