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能消除甲醛的内墙腻子 |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能消除甲醛的内墙腻子,该内墙腻子以重量份计由下列原料组成:硅藻土12-16份,提纯后的凹凸棒土8-10份,重质碳酸钙14-18份,纳米级多孔二氧化硅5-7份,电气石粉5-7份,氧化锌微粉3-5份,木薯预糊化淀粉1-2份,纯丙乳液3-5份,聚丙烯腈纤维2-3份,分散剂1-2份,钛白粉4-6份。本发明中,该腻子具有新型耐水腻子的优点,还能消除甲醛,起到净化空气的作用。 | ||
申请公布号 | CN103351689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3.10.16 |
申请号 | CN201310253220.0 | 申请日期 | 2013.06.22 |
申请人 | 天长市开林化工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王和山 |
分类号 | C09D5/34(2006.01)I | 主分类号 | C09D5/34(2006.01)I |
代理机构 | 合肥市长远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4119 | 代理人 | 刘勇 |
主权项 | 一种能消除甲醛的内墙腻子,其特征在于,该内墙腻子以重量份计由下列原料组成:硅藻土12‑16份,提纯后的凹凸棒土8‑10份,重质碳酸钙14‑18份,纳米级多孔二氧化硅5‑7份,电气石粉5‑7份,氧化锌微粉3‑5份,木薯预糊化淀粉1‑2份,纯丙乳液3‑5份,聚丙烯腈纤维2‑3份,分散剂1‑2份,钛白粉4‑6份。 | ||
地址 | 239351 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金集黄庄工业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