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刨煤机强制让刀装置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煤矿井下薄煤层开采的刨煤机技术领域,具体地说是一种刨煤机强制让刀装置。现有技术中让刀装置一般采用链式拖杆的结构,即用链条将刨刀座和拖杆相连,这种结构链条长度固定,受力变化时调整链条长度困难;可靠性较低,无法满足体积较大的刨基体要求。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刨基体两侧分别通过轴安装有回转体,回转体上装有刀座,刨基体中部的通孔内装配有推杆,推杆两端分别与两侧的回转体配合。当一侧的刨刀刨削时,在煤壁阻力作用下,回转体向内摆动撞击推杆,通过推杆推动另一侧的回转体向外侧摆动,带动该侧的刨刀脱离煤壁,强制让刀过程不受刨刀刨削力变化的影响,减少刨刀磨损次数,延长刨刀使用寿命,提高了工作效率。
申请公布号 CN203239345U 申请公布日期 2013.10.16
申请号 CN201320203965.1 申请日期 2013.04.10
申请人 中煤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发明人 张建军;邵彩虹;孙鹭;马营;吴昊
分类号 E21C27/20(2006.01)I 主分类号 E21C27/20(2006.01)I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一种刨煤机强制让刀装置,包括刨基体(2),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左回转体(4)、右回转体(7)、左凸轮(3)、右凸轮(6)、限位块(5)和推杆(1);左回转体(4)、右回转体(7)为对称结构,分别通过轴装配在刨基体(2)左右两侧的回转斜面上,刨刀座分别固定在左回转体(4)及右回转体(7)上;左回转体(4)及右回转体(7)下部均设有相邻凹槽和凸起,刨基体(2)两侧设有与回转体上的凹槽和凸起相啮合的相邻凸起和凹槽;左回转体(4)、右回转体(7)内侧的刨基体上装有左凸轮(3)及右凸轮(6),左回转体(4)、右回转体(7)外侧的刨基体(2)上各装有一个限位块(5);刨基体(2)中部设有横向的通孔;通孔内装配有推杆(1),推杆(1)由顶杆(9)及端头(8)组成,顶杆(9)的两端通过螺纹分别装配有一个端头(8),端头(8)上设有长圆孔,销(10)穿过顶杆(9)两端的销孔和端头(8)的长圆孔将顶杆(9)与端头(8)锁紧;推杆(1)两端的端头(8)分别与左回转体(4)及右回转体(7)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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