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超高强度结构钢及用于生产超高强度结构钢的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超高强度结构钢,通过热轧将其制成片状钢产品。本发明涉及直接淬火和超高强度的结构钢的生产,其组成按重量百分比计包含C:0.07-0.12%,Si:0.1-0.7%,Mn:0.5-2.0%,Ni:0.8-4.5%,Cu:0.25-3.0%,Cr:0.5-1.6%,Mo:<0.8%,和Ti:·0.04%,以及铁、不可避免的杂质和残余含量。本发明还具体涉及超高强度结构钢,其组成包含上述元素,其中,除高强度之外,该结构钢还是优异可焊接的并具备优异的冲击韧性性能。 |
申请公布号 |
CN103348020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3.10.09 |
申请号 |
CN201180066512.2 |
申请日期 |
2011.12.01 |
申请人 |
罗奇钢铁公司 |
发明人 |
托米·利马泰嫩 |
分类号 |
C21D1/18(2006.01)I;C21D8/02(2006.01)I;C22C38/42(2006.01)I;C22C38/44(2006.01)I;C22C38/50(2006.01)I |
主分类号 |
C21D1/18(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余刚;张英 |
主权项 |
一种热轧的超高强度结构钢,如热轧的超高强度结构钢产品,其屈服强度Rp0.2为至少960MPa,其特征在于所述结构钢的组成按重量百分比计包含:C:0.07‑0.12%,Si:0.1‑0.7%,Mn:0.5‑2.0%,Ni:0.8‑4.5%,Cu:0.25‑3.0%,Cr:0.5‑1.6%,Mo:<0.8%,和Ti:·0.04%以及铁(Fe)、不可避免的杂质和残余含量。 |
地址 |
芬兰赫尔辛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