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混凝土用复合生活垃圾焚烧炉底渣粉煤灰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混凝土用复合生活垃圾焚烧炉底渣粉煤灰,是由生活垃圾焚烧炉底渣、湿排粉煤灰、玄武岩和复合活性激发剂经粉磨设备粉磨后混匀而制成,其细度控制在45毫米方孔筛筛余小于15%,含水率小于0.5%。本发明生产工艺简单,以量大易得的湿排粉煤灰及生活垃圾焚烧炉底渣、玄武岩石场的废弃边角石料等工业废弃物为主要原料,经过最优复合化,充分发挥各组分的最优叠加效应及颗粒级配,可取代混凝土中的部分水泥,节约资源和能源,有利于工业化生产,有利于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炉底渣的资源化利用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具有较好的社会效应和经济效益。
申请公布号 CN103342490A 申请公布日期 2013.10.09
申请号 CN201310276306.5 申请日期 2013.07.02
申请人 海南蓝岛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杨君;陆平;范桂能;张楠楠;刘燕;钟云学
分类号 C04B18/06(2006.01)I 主分类号 C04B18/06(2006.01)I
代理机构 海口翔翔专利事务有限公司 46001 代理人 莫臻
主权项 一种混凝土用复合生活垃圾焚烧炉底渣粉煤灰,其特征在于:是由生活垃圾焚烧炉底渣、湿排粉煤灰、玄武岩和复合活性激发剂经粉磨设备粉磨后混匀而制成,其细度控制在45毫米方孔筛筛余小于15%,含水率小于0.5%;按重量百分比计各组分的含量为:生活垃圾焚烧炉底渣5~45%、湿排粉煤灰10~45%、玄武岩10~75%、复合活性激发剂2~6%,各组分的总重量百分比为100%;所述生活垃圾焚烧炉底渣是指将生活垃圾焚烧后进行磁选、水洗、除杂,再陈化30~40天后所得的焚烧底灰;所述湿排粉煤灰的含水率为20~30%;所述复合活性激发剂是由硫酸盐与钠盐复合而成。
地址 570000 海南省儋州市木棠镇木棠大道东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