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显示器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显示器。该显示器具有:基板;设在所述基板上的第一发光部以及第二发光部;导光板,具有通过所述第一发光部的第一光而照亮的第一照明部,且将入射至内部的所述第一发光部的所述第一光引导至从所述第一发光部远离的所述第一照明部;和外观板,与所述基板平行地配置,并且具有通过所述第二发光部的第二光而从视觉辨认方向的里侧照亮的第二照明部,所述导光板设在所述外观板的所述视觉辨认方向的近前侧,并且,以比所述第二照明部大、且从所述视觉辨认方向来看将所述第二照明部覆盖的方式设置,所述第一照明部的至少一部分,以从所述视觉辨认方向来看与所述第二照明部重合的方式设置,所述第二照明部,以从所述视觉方向来看与从所述第一发光部直到所述第一照明部的所述第一光的导光路径重合的方式设置。
申请公布号 CN103339476A 申请公布日期 2013.10.02
申请号 CN201180066431.2 申请日期 2011.12.15
申请人 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 发明人 福谷和芳
分类号 G01D11/28(2006.01)I;B60K35/00(2006.01)I 主分类号 G01D11/28(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1256 代理人 陈伟
主权项 一种显示器,其特征在于,具有:基板;设在所述基板上的第一发光部以及第二发光部;导光板,具有通过所述第一发光部的第一光而照亮的第一照明部,且将入射至内部的所述第一发光部的所述第一光引导至从所述第一发光部远离的所述第一照明部;和外观板,与所述基板平行地配置,并且具有通过所述第二发光部的第二光而从视觉辨认方向的里侧照亮的第二照明部,所述导光板设在所述外观板的所述视觉辨认方向的近前侧,并且,以比所述第二照明部大、且从所述视觉辨认方向来看将所述第二照明部覆盖的方式设置,所述第一照明部的至少一部分,以从所述视觉辨认方向来看与所述第二照明部重合的方式设置,所述第二照明部,以从所述视觉方向来看与从所述第一发光部直到所述第一照明部的所述第一光的导光路径重合的方式设置。
地址 日本东京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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