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小型饱水竹木器的超临界脱水干燥方法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小型饱水竹木器的超临界脱水干燥方法,属文物脱水保护技术领域。本发明是将长宽高尺寸皆不超过20厘米的小型饱水竹木器,通过用三种不同浓度的乙醇将饱水竹木器分别浸泡一定的时间,然后采取超临界干燥方法,从而使饱水竹木器的水分被逐步置换,进而达到脱水的目的。本发明与现有脱水技术相比,无需填充化学材料就能达到饱水竹木器的脱水目的,脱水后的竹木器木纹清晰,颜色更趋于正常,并在温湿波动的情况下具有很好的稳定性,各向收缩率稳定在5%以内,能完全保证文物形体完整,符合文物保护最小干预这一基本原则;具有较高的研究及推广价值和意义。
申请公布号 CN103331793A 申请公布日期 2013.10.02
申请号 CN201310235815.3 申请日期 2013.06.16
申请人 荆州文物保护中心 发明人 方北松;吴昊;周松峦;陈子繁;王宜飞;邱祖明
分类号 B27K5/04(2006.01)I;B27K3/34(2006.01)I 主分类号 B27K5/04(2006.01)I
代理机构 荆州市亚德专利事务所 42216 代理人 陈德斌
主权项 一种小型饱水竹木器的超临界脱水干燥方法,其特征在于:它包括如下步骤:1)、首先将发掘出并浸泡于保护液中待脱水的长宽高尺寸皆不超过20厘米的小型饱水竹木器进行档案登记;档案登记完毕后,在室温条件下,用毛笔蘸着纯净水对竹木器进行清洗,以清洗掉饱水竹木器上所附着的泥污,清洗动作要轻,饱水竹木器清洗数量每次为1件;2)、清洗完成后,将饱水竹木器浸泡于浓度为50%的乙醇中,浸泡时间根据饱水竹木器的大小不同而从3天—12天;乙醇用量以将饱水竹木器淹没为准;3)、浸泡3天—12天后,将饱水竹木器从浓度为50%的乙醇中取出,并再次浸泡于浓度为75%的乙醇中,浸泡时间根据饱水竹木器的大小不同而从3天—12天; 4)、3天—12天后,将饱水竹木器从浓度为75%的乙醇中取出,然后将饱水竹木器浸泡于浓度为100%的乙醇中,浸泡时间根据饱水竹木器的大小不同而从3天—12天; 5)、采用浓度为100%的乙醇浸泡饱水竹木器3天—12天后,饱水竹木器中所含的绝大部分水份已被乙醇置换,此时将饱水竹木器取出,并再一次放置于浓度为100%的乙醇中浸泡3天—12天后取出,即告浸泡脱水处理步骤完成;6)、将完成浸泡脱水处理步骤的竹木器,放入超临界干燥装置的高压釜内进行超临界干燥处理,超临界干燥装置的超临界流体为二氧化碳,超临界干燥条件为:高压釜压力10 MPa,干燥温度为45度,柱泵速10L/H,超临界干燥时间为36小时;7)、36小时后,将取出后的竹木器在室温20—30度的条件下自然放置,即告脱水干燥整个工作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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