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车载非接触型充电系统
摘要 本发明中的车载非接触型充电系统用简单的结构来提醒待充电装置被忘记在车内,该车载非接触型充电系统具备:提醒单元(20),其在不适合于用户离开车辆的车辆状态下车门被打开时,向所述用户提醒该车辆状态不适合于离开车辆,所述提醒单元一直被供给电源;非接触型充电装置(10),其以非接触方式对设置在车内的预定的充电位置上的待充电装置进行电力供给;以及第1开关(SW2),其检测在所述充电位置上是否设置了所述待充电装置,其中,所述提醒单元(20)在根据所述第1开关(SW2)的检测结果判断为所述充电装置被设置在所述充电位置上、并且所述车门被打开时,向用户发出车辆状态不适合于所述用户离开车辆的提醒。
申请公布号 CN103326412A 申请公布日期 2013.09.25
申请号 CN201310086974.1 申请日期 2013.03.18
申请人 株式会社东海理化电机制作所 发明人 平野善久
分类号 H02J7/00(2006.01)I;H02J17/00(2006.01)I 主分类号 H02J7/00(2006.01)I
代理机构 上海和跃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39 代理人 丁国芳
主权项 一种车载非接触型充电系统,具备:提醒单元(20),其在不适合于用户离开车辆的车辆状态下车门被打开时,向所述用户提醒该车辆状态不适合于离开车辆,所述提醒单元一直被供给电源;非接触型充电装置(10),其以非接触方式对设置在车内的预定的充电位置上的待充电装置进行电力供给;以及第1开关(SW2),其检测在所述充电位置上是否设置了所述待充电装置,其中,所述提醒单元(20)在根据所述第1开关(SW2)的检测结果判断为所述充电装置被设置在所述充电位置上、并且所述车门被打开时,向用户发出车辆状态不适合于所述用户离开车辆的提醒。
地址 日本国爱知县丹羽郡大口町丰田三丁目260番地